老人院舍服務專為健康欠佳﹑身體殘疾﹑認知能力稍為欠佳及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中度缺損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但在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膳食﹑起居照顧及有限度的護理服務。部份護理安老院宿位由合約院舍或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提供。
服務性質
下列為護理安老院向院友提供的服務﹕
(1) 共住的房間﹔
(2) 每日最少供應三餐膳食﹐另加小食﹔
(3) 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如個案評估﹑輔導﹑轉介和舉行活動等﹔
(4) 護理服務﹐包括藥物的服用和監管﹔
(5) 安排人員全日24小時當值﹔
(6) 註冊醫生定期探訪診症﹔
(7) 個人照顧服務﹐包括照顧長者的起居﹔
(8) 治療運動及療法配合(以小組或個人形式進行)﹐藉以維持或改善院友的身體機能﹔以及
(9) 定期舉行活動以滿足院友的社交康樂需要﹐鼓勵院友發展個人興趣及與社區及家人保持接觸。
入住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住護理安老院﹕
(1) 年齡達65歲或以上﹔
(2) 透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為適合入住護理安老院﹔
(3) 健康欠佳﹐或身體機能喪失或衰退﹐以致在個人照顧及起居活動方面需要別人提供協助﹔
(4) 可利用步行輔助器或輪椅走動﹔
(5) 沒有家屬可以提供必需的協助﹐或是照顧長者為家人帶來很大壓力﹔以及
(6) 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
* 年齡介乎60至64歲之間的人士﹐可基於健康及/或社會因素提出申請﹐但須證實確有需要接受住宿照顧﹐並須符合入住條件。
每月收費
已轉型/提升為提供持續照顧服務的護理安老宿位 $2,000
護理安老宿位 $1,813 – 傷殘津貼受助人 / $1,605 – 非傷殘津貼受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