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就入息、業權、家庭生活,離婚難免令夫婦都蒙受損失。既然要面對收入減少、開支增加的情況,按緩急次序制定一套現實的財務預算是明智之舉。要避免為了發泄空虛和失意而揮金如土,令自己債台高築。
一旦離婚意向已決,夫婦就應著手處理聯名銀行戶口的問題。舉例說,為免一方擅自提取巨款,明智做法是,通知銀行必須取得雙方簽名,才能動用聯名戶口內的款項。另外,收支記錄妥為保存,作為日後申請生活費的根據。
有許多國家規定,國民必須向稅務部填報最新的經濟狀況,可以聘用熟悉離婚問題的律師代辦離婚手續。有些國家容許人先通過調解人員擬定雙方同意的條款,然後交由法院作最後批核。
離婚訴訟若牽涉子女,聘用專業人士,因為他們不會偏袒某一方。與其不惜代價爭處上風,夫婦不如盡量減少衝突和傷害。若只為物質利益,而要在感情和經濟上付出沉重代價是不值得的。請留意U2Health.net下篇文章 離婚的抉擇(三):離婚後身份轉變與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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